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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瓶车能不能带人?专业解读带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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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瓶车能不能带人?专业解读带你了解!

电动自行车作为城市出行必备的交通工具之一,搭载了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浙江省作为我国最早开展“禁电”行动的省份之一,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十分严格。那么,浙江电瓶车能不能带人呢?以下是本文的解读。

一、浙江电瓶车的定义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浙江电瓶车。根据浙江省规定,电瓶车是指带电动机的、轮径在80cm以下的、外观类似自行车的交通工具。电瓶车使用电能驱动,无需人力使用,可由电机自行行驶。

二、浙江电瓶车的分类

根据浙江省公安局规定,电瓶车分为两类:骑行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其中,骑行电动自行车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

1.车辆装设的电动机名义上最大功率不超过400W;

2.车辆装设的充电器容量不超过48V;

3.车辆完整车重不超过55kg。

而电动摩托车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

1.车辆的最高设计车速超过25km/h;

2.车辆装设的电动机功率超过400W;

3.车辆装设的充电器容量超过48V。

三、浙江电瓶车能不能带人

根据浙江省公安局办公厅的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装载人员。而电动摩托车的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应分别坐在车辆的车头和车尾处,不得跨坐或装载其他人员。

四、浙江电瓶车的其他规定

除了以上规定外,浙江省还对电瓶车的使用做出了以下规定:

1.电瓶车需年检。居住在城市的电动自行车车主须每年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项目包括车辆技术性能、车身尺寸、安全装备等。

2.电瓶车不得超载。电瓶车行驶时,不得超出电动自行车所载质量的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速度、行驶时间和行驶路线。

3.电瓶车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在行驶中,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行人和其他车辆。

五、小结

由此可见,在浙江省范围内,骑行电动自行车不能带人,而电动摩托车只能装载驾驶员和副驾驶员,且不能跨坐或装载其他人员。而电瓶车的使用还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年检、不得超载、遵守交通规则等。希望广大车主朋友们出行时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