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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二手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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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政府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本市购房者实行限制购房政策。该政策旨在控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保障住房需求居民的正当权益,减少房地产泡沫和市场风险。下面将详细介绍珠海二手房限购政策的相关内容。

第一,珠海市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实行限购。除特殊情况外,家庭名下已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再购买住房。特殊情况包括拥有过房子但已在指定时间内达到唯一住房套数计算标准、因离婚分户、获取通过法定许可的继承、住房拆迁等各种强制性原因等。

第二,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也进行严格管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珠海地区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须符合相关规定。如需要购买二套住房,则需在自己名下已有住房且本人在外地工作并在外地缴纳社保满2年的情况下,始可购买。

第三,对于离婚家庭个人,若名下无房,可单独购买住房;若名下有房,需在指定时间内达到唯一住房套数计算标准,方可单独购买住房。

第四,珠海市对外地人员购房实行限制。购房者必须取得本市居住证,在本市缴纳社保满2年,购买住房时应提供本人在本市连续24个月或以上所开具或由本市居委会或村委会签发的居住证明。

以上是珠海市政府对二手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控制市场需求、促进房价稳定和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保障了住房需求大户的正当权益,控制了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我们相信,在政府的努力下,珠海的房地产市场将更加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