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意向金合同是买卖双方在确定房屋买卖交易的意向后,为保障双方权益而签订的协议。本合同是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一份信任证明,也是买方向卖方表达买卖诚意的重要文件。
一、合同签订双方
甲方(卖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乙方(买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二、意向金交付及用途
(一)为保证本次房屋交易成立,甲方提出对乙方支付的意向金为人民币:______ 元。
(二)意向金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作为买房款的一部分抵消,未最终签订合同的,甲方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三)如买卖合同未正常签订,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而导致买卖合同无法成立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支付的意向金并对此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退还及违约金
(一)如买卖合同成立并签订,甲方退还付给乙方的意向金。
(二)在未最终签订买卖合同前,丙方认为乙方不能最终签订合同的,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退还全部意向金。
(三)若是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到预定交易日期仍未承担付房款,甲方无义务另行催促,亦无须通知乙方,乙方则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甲方均有权处置所售房屋并无条件扣留乙方缴纳给甲方的全部意向金。
(四)同样的,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买卖合同不成立的,则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意向金,并按照乙方支付意向金数额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但如果因丙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成立,甲方在退还乙方支付的意向金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四、保密
甲、乙双方在进行本次合同交易过程中,认真遵守这份合同中规定的各种限制和保密措施。未征得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任何条款及相关内容。
五、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效力自双方签署的日期起生效,持之以恒至本买卖合同解除或终止。
(二)本合同包含了甲、乙双方的完整理解,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向有权审判机构诉讼解决。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未涉及事宜,由双方自行商定。
本次房屋交易人民币______元的意向金已由买方支付给卖方,是买方确认其充分可资购买甲方所售房屋并表示诚意意向的证明。本合同甲、乙、丙方均认可并遵守其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在交易过程中,甲、乙、丙方及有关代表一同保持信任、互助、诚实、忠诚和勤奋,推动本交易的顺利展开。
(本合同文本以简洁明了、易于理解的词语撰写,防止实施事实与表述不符,以免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