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成立于1999年6月,是中国政府为支持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而设立的公益性机构。基金委的主要任务是为我国优秀学生、学者提供留学、研究生教育、学术交流等资金和服务支持,促进我国教育、科技、文化的进一步发展。该委员会采取国际竞争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为其提供资金和支持,以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基金委资助标准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国别进行区分,主要包括留学生、研究生、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等几个类别的资助标准。
留学生资助标准:
留学生资助标准主要根据所在国别和学习层次进行划分。对于非英语国家或地区的留学生,其语言能力必须符合所申请的院校或研究机构的要求,基金委可提供语言培训,但不在资助标准之内。
首先是本科生,为期四年。对于北美和欧洲的学校,每年的资助标准为1万美元;对于非英语国家或地区的学校,每年的资助标准为1.5万美元。
其次是硕士研究生,为期两年。北美和欧洲的学校,每年的资助标准为1.5万美元;非英语国家或地区的学校,每年的资助标准为2万美元。
最后是博士研究生,为期三年。北美和欧洲的学校,每年的资助标准为2万美元;非英语国家或地区的学校,每年的资助标准为2.5万美元。
要注意的是,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因为年限较短,基金委只会为其提供部分费用,如学费和生活费;而博士研究生因为要完成学位论文,因此资助标准会更高,除学费和生活费外还包括科研经费和津贴等。
研究生资助标准:
研究生资助主要面向已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计划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基金委的资助力度较大,不仅包括学费和日常生活费用,还包括研究经费和一定数量的参考书籍等。
博士后资助标准:
博士后进修资助面向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学者,计划前往海外高校或机构开展博士后研究。基金委提供博士后进修经费和生活费用,同时为学者提供相关服务和发展机会,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访问学者资助标准:
访问学者资助主要面向已具有副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计划前往海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开展学术访问。基金委提供相应资金支持,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用、生活费用等,并提供相关服务和发展机会,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基金委资助标准是按照国际留学市场的标准进行划分和设置的,审核程序严格,选派流程科学,具有很高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基金委资助标准高,资金充足,为我国的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