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双方自愿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拥有的位于(地址) 的房屋产权进行买卖,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物及价款
1、标的物:(地址) 商品房(以下简称“房屋”)。
2、房屋产权证号为:(证号)。
3、房屋的用途为:(居住/商业/办公)。
4、房屋的建筑面积为:(面积)。
5、房屋单价为:(单价)元/平方米,总价为:(总价)元。
6、买卖双方共同确认,标的物的性质、范围、面积、用途、位置、权属、质量等各项情况,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
二、交易款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收到本合同签署日期起七个自然日内由乙方支付全款,即(总价)元,乙方在支付款项前,应核实房屋的权属等情况,并与甲方共同办理过户手续,确保权属转移。
2、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购房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保证金不予返还。
3、房屋过户手续的相关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自承担。
4、若买卖双方同意由银行代付款项,双方应共同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三、交付和过户
1、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实际交付时间为公证机构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
2、过户手续应当由买卖双方共同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双方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履行相关手续,并遵守其它有关规定。
3、履行过户手续需要的日常物品(如房门钥匙、楼门钥匙、收据等)由甲方提供,过户后应当如实交付给乙方。
4、过户前,甲方应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清理,清除属于甲方的所有物品,并保证房屋的清洁卫生。
四、权属保证和免责
1、甲方保证房屋的权属真实合法,并无任何转让、抵押、共有、查封等负担。
2、若因房屋权属争议、产权纠纷等因素影响房屋的过户,甲方应当在七天内协助乙方处理,如自行解决不了,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若无法解决,由甲方承担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3、因政府征用、征收、拆迁、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申请房产交易过户未经批准,或者因原业主未能如实告知相关信息,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保证金及违约处理
1、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以(保证金)元作为定金。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须将(保证金)元返还给甲方。如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还乙方原支付的定金并赔偿乙方所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3、如买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款,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和其他约定
1、对于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买卖双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