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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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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出售委托书

我们委托人(以下简称“出售方”)是房产所在地(详细地址)的房屋所有人,现因个人原因决定出售该房产。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出售方委托承购方(以下简称“购买方”)代为出售本房产,特签订本出售委托书。

一、出售方承诺

1.本房产系出售方合法所有并具有权出售;

2.本房产不存在质押、查封和限制出售情况;

3.本房产所在的房屋小区不存在规划限制和重大安全隐患;

4.出售方已按规定缴纳各项公用事业费(如水、电、气、物业等)。

二、购买方承诺

1. 购买方确认本房屋土地使用权属出售方所有,不存在土地纠纷。

2. 购买方将根据市场价、房屋所在区域、房屋满足的标准和条件等因素,以合理方式对本房产进行评估,不以任何法律规定以外的方式进行价格评估,并以出售方的意愿为准确定房产售价。

3. 购买方同意支付所有与本次房屋交易相关的税金和费用(如契税、印花税、过户费等),并承担本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4. 购买方提供充足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购买能力与购房意愿。确保不至于影响一方的合理利益。

三、委托代理方式

1. 出售方同意委托购买方代为销售本房屋,由购买方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售出。

2. 购买方当接受委托后,应本着担负代理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活动,积极寻找有购房意愿的顾客,在规定时间内尽量协助完成代销任务。

3. 客户提供的房屋数据信息和证明材料,应当是真实和充足的。假如客户的任何信息和证明材料被证明为虚假或者不实,购买方可以拒绝向该客户提供任何代销的服务。

四、合法条款

1.本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签署、生效和履行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的任何条款不得排除或限制当地法律法规对房产交易的规定。

2.本合同如果有任何条款被发现为无效、违法或者无法实施,其他条款不受其影响,合同仍然有效,双方应该协商约定相应的修订条款。

3.出售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不与与他人签署售房合同,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因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商、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如协商未果,则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最后,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代销任务完成之日解除。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售方(签字):___________

购买方(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